摘要
為何要主內聯婚?首先,神明確吩咐選民不可娶外邦女子,因為婚姻會影響信仰,信仰也會影響婚姻。其次,神喜愛聖潔,祂的心願是透過正確的婚姻關係,使人得著虔誠的後裔。最後,神的教導並非束縛,而是伴隨應許,主內聯婚的配偶能同承受生命之恩,同心合意禱告蒙神成全。唯有遵行神旨意,建立基督化的家庭,才能享受神所賜的福分並見證後代的興旺與蒙福。
內容為三段
一、前言:為什麼要主內聯婚?
二、證道內容
1.神的吩咐與拯救(申7:3~4)
2.神的喜愛與心願(瑪2:11、15)
3.神的教導與應許(林後6:17~18、林後7:1、彼前3:7、太18:19)
三、結論:神的肯定與祝福(歌4:12、詩128:1~6)
一、前言:為什麼要主內聯婚?
在教會中長大的我們,從小領受到傳道及領會人員的教導:「要在主內聯婚,不要嫁娶主外。」,這就是我們現在所謂的主內聯婚、主前完婚。
然而,仍有許多弟兄姊妹會問:「為什麼一定要主內聯婚?若我想嫁娶一位未信者,婚後再帶他(她)信主,不行嗎?為何非得主內聯婚不可?」
我們可以從聖經的教導中,提出三點。
‧第一點:神的吩咐與警戒。
‧第二點:神的喜愛與心願。
‧第三點:神的教導與應許。
二、證道內容
1.神的吩咐與警戒(申7:3~4)
(1)神的吩咐
◎申命記 7章
3節 不可與他們結親,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。
‧婚姻會影響信仰,信仰會影響婚姻。
第三節是以色列百姓還沒有進入神所應許的迦南地之前,神透過摩西吩咐當時的以色列百姓:「你們進入迦南地之後,要謹記一件事情:不可以嫁娶主外的人。」,就是「要嫁娶主內,不要嫁娶主外」,「不可將兒女嫁給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叫兒子娶他們的女兒」,就是「不可跟他們結親」,這是聖經的吩咐。
爲何如此吩咐?因為婚姻影響信仰,信仰影響婚姻
(2)神的警戒
◎申命記 7章
4節 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,去侍奉別神,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,就迅速的將你們滅絕。
為什麼要嫁娶主內、不要嫁娶主外?第四節,神就談到原因。為什麼不要跟他們的兒女結親?「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,去侍奉別神,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,就迅速的將你們滅絕。」(申7:4)
第四節就是警戒,告訴他們不要這樣做。為什麼?因為婚姻會影響信仰、信仰會影響婚姻。第四節講到原因,神講得很肯定:「必定」使你們的兒子轉離不跟從主。神不是說「有可能」讓你們的兒子轉離神,去拜別神;神是說「必定」,這是聖經的警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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◼︎信仰省思:主外婚姻,對方信主是神的憐憫非神的旨意
我們常聽到有人說:「你看人家嫁娶非信主的,後來也帶他先生來信主、也帶他太太來信主。不是神的旨意嗎?你看神讓她嫁給他、讓他娶她,就是為了帶對方來信主,這是神的旨意。」
有人以為嫁娶未信者並成功帶領對方信主,就是神的旨意。但若如此,申命記7章3~4節是否就要刪去?神會自相矛盾嗎?事實上,那是神的憐憫而非祂起初的旨意。不可否認,後來有些人來信主;但是我們都忽略一件事:十對嫁娶非信主的,大概只有一兩對後來對方願意信主,那其他八、九對呢?
有人說:「婚前都談好了,都協商好了,同意了,他(她)會尊重我的信仰,不會阻擋我,我們都協商好了。」我說:「對啊,婚前他要娶你或嫁給你,你說什麼他都答應,你要天上的星星,他也可以說『好,我摘給你。』」但是結婚後呢?結婚後才是真實生活。有人說:「結婚之後再帶他來信主。」結果到退休了還沒有信主,等到天荒地老。
為什麼有些人後來可以帶對方來信主?是神的憐憫,因為他知道他錯了。在會堂前面的禱告中,都流淚,他們都很清楚那種心路歷程。旁人只看到結果:「哇,後來帶先生來信主、帶太太來信主。」,我們只看到結果,沒有人去講那個過程中的艱辛與痛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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◼︎聖經例子:被外邦女子誘惑的所羅門王(列上11:1~8)
◎列王紀上 11章
1節 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,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,就是摩押女子、亞捫女子、以東女子、西頓女子、赫人女子。
2節 論到這些國的人,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:「你們不可與她們往來相通,因為她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她們的神。」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。
3節 所羅門有妃七百,都是公主;還有嬪三百。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。
4節 所羅門年老的時候,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,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─他的神。
5節 因為所羅門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她錄和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。
6節 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,不效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。
7節 所羅門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,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。
8節 他為那些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的外邦女子,就是他娶來的妃嬪也是這樣行。
所羅門王起初滿有智慧,但卻因娶外邦女子,最終被引誘離棄真神,應驗了申命記7章的警戒。這證明神的真理不變,人若違反,終將付出代價。
所羅門王本來智慧空前絕後,當初若有人問他:「你娶外邦女子,不怕被引去拜他們的神嗎?」他一定會說:「不會的,我一定會把她們帶來敬拜耶和華真神!」;但會後被引誘拜別神,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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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的真理永不改變,但人的軟弱卻常使人為自己的行為尋找藉口。所羅門王的婚姻影響了他的信仰,並且導致國家分裂,影響後代子孫(列上11:9~11)。婚姻會影響信仰,信仰會影響婚姻。不但影響自身,也影響後代子孫。
‧為什麼要嫁娶主內、不要嫁娶主外?
因為這是聖經重要真理的教導,是神的吩咐、是神的警戒。
2.神的喜愛與心願(瑪2:11、15)
(1)神的喜愛
◎瑪拉基書 2章
11節 猶大人行事詭詐,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;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(或譯:聖地),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。
褻瀆為藐視和不尊重的意思,當時以色列百姓褻瀆神所喜愛的聖潔。因為當時他們娶了外邦女子為妻,讓聖潔的種類與這些國民混雜。神從萬民中揀選以色列為聖潔的民(申7:6),但他們又跑回世界,藐視神的聖潔。
神喜愛聖潔,但以色列百姓卻褻瀆了神所喜愛的聖潔。褻瀆就是藐視、不尊重。神吩咐的話,他們不聽,憑自己的標準行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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◼︎信仰省思:聖經的話是遵守非參考
有些人將聖經話語僅視為參考,但聖經乃神的話語,是給我們遵行的標準,不是可有可無的建議。
做不到是我們的軟弱,不代表這道理作廢。正如保羅所說:「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」我們做不到是因為肉體軟弱,所以才需要靠著主耶穌加給我們力量,我們才能凡事做成,如保羅在腓利比書提到:「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,凡事都能作。」(腓4:13)。
信仰不是讓我們的生活更容易,而是讓我們的生活更堅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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◼︎聖經例子:被擄七十年後歸回的以色列人,藐視神喜愛的聖潔(拉9:1~2)
◎以斯拉書 9章
1節 這事做完了,眾首領來見我,說:「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,沒有離絕迦南人、赫人、比利洗人、耶布斯人、亞捫人、摩押人、埃及人、亞摩利人,仍效法這些國的民,行可憎的事。
2節 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,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;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。」
3節 我一聽見這事,就撕裂衣服和外袍,拔了頭髮和鬍鬚,驚懼憂悶而坐。
被擄歸回後的以色列人仍舊不聽神的話,並且帶領百姓信仰的祭司和領袖帶頭,娶外邦女子,使聖潔的種類混雜。被擄七十年後歸回的以色列人,仍重蹈覆轍,讓以斯拉非常難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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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神的心願
◎瑪拉基書 2章
15節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,他不是單造一人嗎?為何只造一人呢?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。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。
為何神只造一人呢?因為神的心願是人得虔誠的後裔。但是與外邦通婚,信仰傳不下去,怎生出虔誠的後裔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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◼︎信仰省思:婚姻影響孩子
我們常聽到有人說:「你看人家嫁娶非信主的,後來也帶他先生來信主、也帶他太太來信主。不是神的旨意嗎?你看神讓她嫁給他、讓他娶她,就是為了帶對方來信主,這是神的旨意。」
但實際生活中,我們看到很多孩子從小在教會長大,卻因父母一方不信,一方堅持不讓年幼的孩子受洗,導致孩子不能受洗,只能等十八歲自己決定。他們多麼羨慕在基督化家庭中長大的孩子,可是因無法受洗.所以無法跟其他受洗的孩子一起在台上獻詩、無法一起領聖餐,這對年幼的孩子是多麼遺憾和傷心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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◼︎聖經例子:孩子不會說猶大的話(尼13:23~27)
◎尼希米記 13章
23節 那些日子,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、亞捫、摩押的女子為妻。
24節 他們的兒女說話,一半是亞實突的話,不會說猶大的話,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。
25節 我就斥責他們,咒詛他們,打了他們幾個人,拔下他們的頭髮,叫他們指著神起誓,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,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。
26節 我又說:「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?在多國中並沒有一王像他,且蒙他神所愛,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國的王;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。
27節 如此,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,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的神呢?」
‧不會說猶大的話(尼13:23~24)
看作現代的信仰生活,因父母為帶孩子來教會,孩子不會說屬靈的話,不會禱告。
‧尼希米講述所羅門王犯的罪(尼13:25~27)
尼希米非常難過,並講述歷史的教訓,不要像所羅門王犯一樣的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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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非主內聯婚,還子不會說屬靈的話,不會禱告,很難把信仰傳承下去,因為自己家庭沒有信仰,又如何好好把信仰傳承給下一代?
3.神的教導與應許(林後6:17~18、林後7:1、彼前3:7、太18:19)
神的教導之後一定接續應許。神不會沒事規定這個那個,讓我們覺得不自由。就像父母給孩子規範,是為保護孩子,讓他們平安,不受傷害。神給我們規範也是如此,後面帶著應許。
(1)神的教導(林後6:14~16)
◎哥林多後書 6章
14節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負一軛;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;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;
15節 基督和彼列〔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〕有甚麼相和呢;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;
16節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;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;就如神曾說,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,在他們中間來往;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‧信和不信的原不相配
有人說這段不是講婚姻,而是講事業合作。我回覆:「如果連合夥做生意都不行,何況婚姻?合夥做生意只是利益的合作;婚姻是合一,怎能拆夥?」軛是當時的農耕器具,需要兩隻牛同負一軛,若這兩隻牛方向不一樣,角度不一樣,目標不一樣,就無法同負一軛。信仰就是生命,信仰就是生活,信仰是一個人的生活價值觀,價值觀就決定這個人的生活態度目標,生活態度目標就決定這人的生活果效,因此不同信仰,價值觀不同,生活目標不同,怎麼同負一軛?
(2)神的應許(林後7:1、林後6:17~18、彼前3:7、太18:19)
a.我們要作「神的兒女」
◎哥林多後書 7章
1節 親愛的弟兄阿,我們既有這等應許,就當潔淨自己,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,敬畏神,得以成聖。
◎哥林多後書 6章
17節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負一軛;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;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;
18節 我要作你們的父,你們要作我的兒女。這是全能的主說的。
接續前段經文,神應許說:「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,與他們分別,不要沾染不潔之物,我就收納你們。」(林後6:17),神要作我們的父,我們要作祂的兒女(林後6:18)。
我們既有這等應許,就當潔淨自己,敬畏神得以成聖(林後7:1)。
b.丈夫與妻子同得「生命之恩」
◎彼得前書 3章
7節 你們作丈夫的,也要按情理〔情理原文作知識〕和妻子同住;因他比你軟弱,〔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〕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,所以要敬重他;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。
為什麼要主內聯婚?因為這樣才能夠一同得應許,一同承受生命之恩。
c.「兩人同心合意禱告」,蒙神的成全
◎馬太福音 18章
19節 我又告訴你們,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;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,我在天上的父,必為他們成全。
夫妻是地上最基本的「兩個人」,若同心合意禱告,必蒙神成全。若不同信仰,遇到困難時,怎能同心合意禱告?你期待配偶為你禱告、鼓勵你,他卻在旁邊責怪、譏笑,對於奉獻、教會生活也產生衝突。
三、結論:神的肯定與祝福(歌4:12、詩128:1~6)
(1)神的祝福與肯定(歌4:12、16、5:1)
◎雅歌 4章
12節 我妹子,我新婦,乃是關鎖的園,禁閉的井,封閉的泉源。
16節 北風啊,興起!南風啊,吹來!吹在我的園內,使其中的香氣發出來。願我的良人進入自己園裏,吃他佳美的果子。
◎雅歌 5章
1節 我妹子,我新婦,我進了我的園中,採了我的沒藥和香料,吃了我的蜜房和蜂蜜,喝了我的酒和奶。我的朋友們,請吃!我所親愛的,請喝,且多多地喝!
「關鎖的園,禁閉的井,封閉的泉源」指婚前的聖潔。
「願我的良人進入自己園裏,吃他佳美的果子。」指新娘邀請新郎進入園中,指邀請專屬的一位即新郎。後面五章1節,新郎接受邀請,並且多次「我的」,代表彼此為專一。接著有第三者的聲音出現:「我所親愛的,請吃請喝,多多的喝。」(歌5:1),這是神的肯定與祝福。因此我們要主內聯婚,主前完婚,接受神的祝福!
為什麼要主內聯婚?這是聖經真理的教導,因為這是神的吩咐與拯救、神的喜悅與心願、神的教導與應許。如此才能建立幸福美滿、基督化的家庭。
(2)蒙福的家庭(詩128:1~6)
◎詩篇 128章
1節 凡敬畏耶和華、遵行他道的人便為有福!
2節 你要吃勞碌得來的;你要享福,事情順利。
3節 你妻子在你的內室,好像多結果子的葡萄樹;你兒女圍繞你的桌子,好像橄欖栽子。
4節 看哪,敬畏耶和華的人必要這樣蒙福!
5節 願耶和華從錫安賜福給你!願你一生一世看見耶路撒冷的好處!
6節 願你看見你兒女的兒女!願平安歸於以色列!
敬畏神、尊行神旨意的人,會遵守神設立的婚姻制度,這樣的家庭必然蒙福。我們可以去看,敬畏耶和華的人必如此蒙福。尊重神的人會尊行神的旨意,這樣的家庭就能幸福美滿。